广西师范学院2012年学生保险业务招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制订了《广西师范学院2012年学生保险业务招标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投保对象及期限:我校2012级学生约4058人,其中本科生3300人,专升本350人,研究生408人;保险期本科生为四年,研究生为三年,专升本为2年。
2、投保内容: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及住院医疗保险。
3、投保原则:坚持学生自愿参加保险的原则,保证投保学生在保监会规定的保费范围内充分享有最优的保险服务,切实维护投保学生的权益,确保投保学生享有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和住院医疗的保障。
4、工作要求:
(1)中标单位按招标确定的价格及其服务承诺做好服务工作。
(2)2012级学生9月8日入学时,由中标公司派人到校,在学生报到现场设点,学生自愿办理投保。
(3)2012级学生入学后保证人手一册保险宣传资料,不定期组织开展保险教育,使学生充分了解相关保险知识。
(4)每周二(节假日顺延)有专人到学校接受学生医疗理赔申请。
5、一个中标单位涵盖明秀、长岗两个校区。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参加投标的主体必须符合国家保监委规定,具备在广西区域内开展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的经营资格。
3、投标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公司概况、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它相关资质的证明,并要求能明确体现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关证件各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办理此次投标事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从业资格材料复印件一份。
4、保险方案书应明确保险险种、各险种受益人的权益、保险责任起始时间(从2012年9月8日起)、医疗理赔范围、理赔比例、理赔的最高额度、服务措施、优惠承诺以及是否有对特困学生见面保费、能否预支医疗费、是否有增加的保险险种等,保险方案书加盖单位印章。
5、承担类似项目(区内本科或高职高专院校,不含中专)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6、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在封口处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定办法
1、学校组织评标工作小组根据投标文件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情况、险种报价、保险责任处理、理赔服务、优惠承诺、市场信誉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标议标,确定中标单位。
2、各投标单位是否中标,以学校通知为准,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六、有关事项
1、投标书接收时间:2012年09月03日上午11:30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书送达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一楼104室。
3、联系人:汪老师 莫老师 电话:0771-3908079
广西师范学院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