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港讯 (记者/王春楠)“怀揣着正义就无所畏惧,心有着悲悯就大爱无疆,你的安危从未曾掂量,你总把自己当成不死的金刚……”伴随慷慨激昂的歌声,11月1日,李燕强先进事迹演报会在贵港举行。近日,自治区高院发文表彰李燕强勇斗恶徒的事迹,为其记个人一等功。
李燕强是桂平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警察,驻金田镇法庭工作。今年6月25日下午,金田镇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一名男子在砍倒一名小女孩、砍伤一名老妇人后,继续持菜刀行凶。危急关头,路经现场的李燕强挺身而出,空手夺白刃,经英勇搏斗制服了歹徒,避免了更大的伤害,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央文明办发布2019年8月“中国好人榜”,推出103位中国好人,李燕强榜上有名。
参加演报会的政法干警们纷纷表示,他们将大力弘扬李燕强的高尚品德和崇高精神,用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