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2014年学生保险业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现拟对2014级学生保险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投保对象及期限:我校2014级学生约4357人,其中本科生3300人,专升本510人,专科100人,研究生447人;保险期本科生为4年,专升本和专科均为2年,研究生为3年。
2、投保内容: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及住院医疗保险。
3、投保原则:坚持学生自愿参加保险的原则,保证投保学生在保监会规定的保费范围内充分享有最优的保险服务,切实维护投保学生的权益,确保投保学生享有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和住院医疗的保障。
4、工作要求:
(1)中标单位按招标确定的价格及其服务承诺做好服务工作。
(2)2014级学生9月13日入学时,由中标公司派人到校,在学生报到现场设点,学生自愿办理投保。
(3)2014级学生入学后保证人手一册保险宣传资料,不定期组织开展保险教育,使学生充分了解相关保险知识。
(4)每周二(节假日顺延)有专人到学校接受学生医疗理赔申请。
5、一个中标单位涵盖明秀、长岗、五合三个校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参加投标的主体必须符合国家保监委规定,具备在广西区域内开展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的经营资格。
3、投标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其他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
三、有关事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4年8月13日当天上午10:00-11: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鸿远楼231室。
3、联系人:汪老师 莫老师 电话:0771-3908051
广西师范学院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广西师范学院2014年学生保险业务招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制订了《广西师范学院2014年学生保险业务招标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投保对象及期限:我校2014级学生约4357人,其中本科生3300人,专升本510人,专科100人,研究生447人;保险期本科生为4年,专升本和专科均为2年,研究生为3年。
2、投保内容: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及住院医疗保险。
3、投保原则:坚持学生自愿参加保险的原则,保证投保学生在保监会规定的保费范围内充分享有最优的保险服务,切实维护投保学生的权益,确保投保学生享有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和住院医疗的保障。
4、工作要求:
(1)中标单位按招标确定的价格及其服务承诺做好服务工作。
(2)2014级学生9月13日入学时,由中标公司派人到校,在学生报到现场设点,学生自愿办理投保。
(3)2014级学生入学后保证人手一册保险宣传资料,不定期组织开展保险教育,使学生充分了解相关保险知识。
(4)每周二(节假日顺延)有专人到学校接受学生医疗理赔申请。
5、一个中标单位涵盖明秀、长岗、五合三个校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参加投标的主体必须符合国家保监委规定,具备在广西区域内开展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的经营资格。
3、投标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人公司概况
3、投标人资格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①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打印件;
②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彩色扫描打印件;
③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彩色扫描打印件;
④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⑤委托代理人从业资格证明材料。
⑥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能真实、清晰反映法人年检合格情况记录、注册资本以及具备在广西区域内开展本次招标的学生保险业务的经营资格(或范围)的相关许可等。
4、开展保险业务方案书。该方案书应明确保险险种、各险种受益人的权益、保险责任起始时间(从2014年9月13日起)、医疗理赔范围、理赔比例、理赔的最高额度、办理程序、服务措施、优惠承诺以及是否有对特困学生见面保费、能否预支医疗费、是否有增加的保险险种等,保险方案书加盖单位印章。
5、近三年承担类似项目(区内本科或高职高专院校,不含中专)的业绩以及真实、清晰的合同证明材料。
6、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在封口处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定办法
1、学校组织评标工作小组根据投标文件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情况、险种报价、保险责任处理、理赔服务、优惠承诺、市场信誉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标议标,确定中标单位。
2、各投标单位是否中标,以学校通知为准,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五、有关事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4年8月13日当天上午10:00-11: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鸿远楼231室。
3、联系人:汪老师 莫老师 电话:0771-3908051
广西师范学院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