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师范学院关于选聘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专业技能测试或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学校同意,拟聘王璐等7位同志为非编同等待遇聘用人 员。现将拟聘人员名单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15年7月7日起计。如对王璐等7位同学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公示期内向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反映。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771-3908854。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非编同等待遇拟聘名单
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