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需要,经面试、考核、体检和学校同意,已完成对32名2015年公开招聘非编同等待遇聘用人员的公示,由于李生(辅导员)、谭先第(行政管理)、陈钦雁(行政管理)等3名同志自愿放弃,按成绩排名的高低,现增补植子伦(辅导员)、梁莹(行政管理)、谭雪丽(行政管理)等3名非编同等待遇聘用人员。现将拟聘人员名单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15年7月17日起计。如对植子伦等3名同志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公示期内向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反映。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771-3908854。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非编同等待遇拟聘名单(增补)
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