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武鸣校区工程节能评估报告 编制及评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为顺利完成我校武鸣校区工程节能评估工作,经学校批准,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编制我校武鸣校区工程节能评估报告,并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编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师范学院武鸣校区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投标报名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资质
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颁发的工程咨询建筑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投标价格是最终结算的价格,即包干价,已评估费、评审费、会务费、税金等为完成上述评估任务需支出的所有费用);
3.针对本项目的评估工作计划书(包含但不限于:对服务要求的响应、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配备、工作安排计划等);
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投标单位其他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职称、业绩证明合同等)。
五、投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投标。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A4幅面,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密封,所有纸质材料必须全部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学校对不中标单位或个人不做任何经济补偿,投标过程中所有费用自理,所有投标纸质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3.在资质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者中标(不能超过校方规定的限价26.144万元)。
六、投标材料递交时间
请各投标企业于2016年7月11日上午9:00-9:30,将投标文件密封交至广西师范学院鸿远楼231室,逾期不予接收。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771-3908051。
七、相关附件
1.广西师范学院武鸣校区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采购需求;
广西师范学院
2016年7月4日
附件1:
广西师范学院武鸣校区工程节能评估报告
编制及评审服务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广西师范学院武鸣校区工程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采购预算:贰拾陆万壹仟肆佰肆拾元整(¥261440.00),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选址地点及用地规模
广西师范学院武鸣校区选址位于南宁市武鸣县南宁教育园区东片区,分布于城厢大道与东风路之间;西至建设路,东至经11路,南至东风路,北至城厢大道。规划用地面积约1899亩,其中道路及退距等市政建设用地约479亩,建设用地约1420亩。周边道路主要为东风路(东段)、建设路、城厢大道、经9路、经11路等主此干道,交通通达性良好。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672833.0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师生活动房、会堂、学生宿舍、食堂、教工宿舍、后勤及设备用房、室外运动场地,以及相应的室外给排水、电气、道路硬化、园林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项目分期供地
根据武鸣校区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情况,学校需分两期进行供地,其中一期供地面积约420亩,二期供地面积约1000亩。项目可行性研究文本按照供地情况分两个文本编制,获得自治区工程评审中心两份审批意见。
(四)服务要求
节能评估报告需要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情况分两个文本编制及评审。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分期编制本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在报审过程中如有修改,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
四、编制依据
本项目的实施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有关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在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如果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则编制人应采用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编制工作。
五、编制深度及要求
应符合国家有关的规范、规定及规程中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的深度要求。
六、时间要求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
七、提交资料要求
(一)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资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发展相关规划;
(3)既有、在建及规划道路、涵渠、管线等相关资料。
(二)乙方向甲方提交如下资料:
提交报告文本一式拾份(含电子文件光盘1套)。
八、其他要求
节能评估成果需附相关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