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广西师范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016〕201606010119号计划函要求,于2016年7月26日就大客车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大客车采购(GXZC2016-G1-1268-CGZ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大客车5辆;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工作日);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2016年7月4日。
四、评标日期:2016年7月26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黄举红、韦妍兰、苏茜、封桂炎
采购人代表:黄绍宁(本项目)
五、采购结果信息:
本项目:实质性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西师范学院
地 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绍宁,0771-3908068、1336771107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覃露,联系电话:0771-5309285
3.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9851。
七、采购结果公告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公开招标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