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师范学院五合校区8栋学生宿舍及研究生综合楼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G3-1894-GXCJ
三、采购人名称:广西师范学院
地址:南宁市明秀路175号
联系人及电话: 汪老师 0771-390806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三楼326室
项目联系人:梁雪华 联系电话: 0771-5587592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8月11日;
六、更改日期:2016年8月17日;
七、通知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27页“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现更改为“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提前14日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原招标文件第29页“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1.对该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有关工程造价变更及工程形象进度款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2. 进行工程造价跟踪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现更改为“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1.对该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有关工程造价变更及工程形象进度款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2.自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提交审计报告、简要评估报告等成果为止。”
3、原招标文件第32页“1. 提交南宁市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现更改为“1. 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因本合同争议而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八、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