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财务处部门自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财务处工作人员 2名
二、应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四)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同等条件下取得会计中级职称的优先考虑;
(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日常办公软件、财务软件的操作;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聘用方式为财务处部门自聘人员;
(二)按照国家和我校的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三)聘用期间参照财务处部门自聘人员工资标准。
四、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0日-9月26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确认。
应聘者报名时须交以下应聘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验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和广西师范学院财务处部门自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考试方式及时间: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安排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面试合格人员由财务处通知其本人进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财务处办公室(明秀校区行政楼一楼104室)
联系人、电话:财务处唐老师 0771-3908079
人事处付老师 0771-3908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