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业主委员会意见,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广西师范学院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项目新的代建单位。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投标单位,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师范学院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项目。
项目预算总投资额:人民币约贰亿捌仟万元(¥280000000.00)(最终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有关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
项目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
项目改造范围: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4、13、16、30、31共5栋教职工住宅楼,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4383平方米,其中公有住房面积按1:1比例、私有住房面积按1:1.3比例还建,还建面积共约17898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75153.96平方米,建设2栋33层低于100米高度的住宅楼,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容积率为6.33。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利用广西师范学院原有划拨国有土地,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文件规定,以限价住房方式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二、意向投标人资质及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南宁市内注册,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筑施工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叁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要求壹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有独立运作的房地产项目或有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代建经验,并与建设、规划、土地等部门有良好的关系;
4、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期(1个月内)的银行存款余额达l000万元以上。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意向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携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前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鸿远楼231号招标管理科报名,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四、报名时必须递交的资料(无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原件材料:意向投标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复印件材料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学校在征集意向单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对已报名且递交合格材料的意向单位进行遴选,并向其中不少三家单位发出邀请函及招标文件。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汪老师 丘老师 联系电话:0771—3908051。
广西师范学院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