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西师范学院明秀东路17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1#、2#楼检测项目 |
招标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两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75415.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882.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33.1平方米,地上33层,地下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04日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7年08月0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09日 |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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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
投标报价 |
1527645.60000 元 |
工期 |
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品新工程检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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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
投标报价 |
1349662.63000 元 |
工期 |
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经理 |
|
安全员 |
|
投标报价 |
992277.57000 元 |
工期 |
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西师范学院 汪洋涛 (联系电话:07713908061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2910)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