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项目
代建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学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业主委员会意见,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广西师范学院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项目新的代建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师范学院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项目。
项目预算总投资额:人民币约贰亿捌仟万元(¥280000000.00)(最终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有关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
项目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
项目改造范围: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4、13、16、30、31共5栋教职工住宅楼,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4383平方米,其中公有住房面积按1:1比例、私有住房面积按1:1.3比例还建,还建面积共约17898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75153.96平方米,建设2栋33层低于100米高度的住宅楼,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容积率为6.33。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利用广西师范学院原有划拨国有土地,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文件规定,以限价住房方式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二、招标内容
原代建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已经完成代建工作的余下工作。具体内容包含:
剩余项目相关资料的收集、项目涉及的剩余批文,办理项目建设所需剩余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准购证、不动产证等;负责项目监督管理、安全保卫、竣工验收、移交等;负责为各购房户办理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贷款按揭;配合招标方项目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的相关工作;配合招标方完成选房工作。以及其他原代建方剩余工作和本项目必须的新增代建工作。
代建工作具体范围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学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经过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
四、投标人资质及与合格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南宁市内注册,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筑施工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施工企业要求壹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有独立运作的房地产项目或有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代建经验,并与建设、规划、土地等部门有良好的关系;
4、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期(1个月内)的银行存款余额达l000万元以上。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6日当日上午9:30-10:00。逾期不予接收。
2、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鸿远楼231号招标管理科。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汪老师 丘老师 联系电话:0771—3908051。
附:广西师范学院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项目代建单位公开招标文件
广西师范学院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