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0〕23号)要求,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各学院按《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开展评选。
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选推荐、学生资助中心审查、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校长办公会全体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评选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17级程妙媛等5410名学生为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现将获助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生资助中心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学生资助中心(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资助中心(明秀校区工会楼二楼203室),邮政编码:530001
联系人:黄琳玲,联系电话:0771-3103978。
附件: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资助中心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