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193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实施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以下简称“二级岗位”)评议工作。
经各单位推荐、职能部门审查、专家组评议、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拟推荐卢远、张新英、唐锡海、黄玉清等4位同志为我校2021年度二级岗位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止。
对上述人选如有异议,请于10月13日前,书面署真实姓名向纪委或人事处反映,不署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908523(纪委),3908854(人事处)。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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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