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23〕1号)精神,学生工作处组织开展了我校2023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认定工作。经各学院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及学校硕士研究生评选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建议推荐文学院李丽佳等15名研究生参评2023届自治区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2023届自治区优秀毕业研究生拟推荐名单(附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3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学生工作处研工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工作处研工科(明秀校区行政楼4楼404室),邮政编码:530001。联系人:黄琼肖,联系电话:0771-3908090。
附件:2023届自治区优秀毕业研究生拟推荐名单.doc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