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广西师范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01605200111),现对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电梯采购及安装
二、采购项目编号: GXZC2016-G1-3247-CGZX
三、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小机房乘客电梯3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25 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7日17时30分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办理招标文件的网上预览及购买业务,售价为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5 万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22 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账 号:450016045680591988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22 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1月22 日10时,在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广西师范学院
地址: 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联系人及电话: 谢子萌, 0771-390806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张国铨 联系电话:0771-5309312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985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