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西师范学院委托,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对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专用设备采购B分标(重)(计划表编号:201607050062)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专用设备采购B分标(重)
项目编号:GXZC2016-G1-2885-GXCJ
B分标:PH计1台、电子分析天平2台、集热式恒温磁力搅拌器2台、除湿机1台、除湿机1台、便携式叶绿素a分析仪1台、植物冠层分析仪1台、COD测试试剂LR 2支、COD测试试剂MR 2支、总氮测试试剂1支、总磷测试试剂1支、总硬度测试试剂1支;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6年10月12日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审时间: 2016年11月1日
评审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苏力、黄越、莫解华、黄月秀、胡刚。
五、采购结果:
中标人名称:南宁蓝天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越路7号金旺角�CASA国际公馆B栋803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柒仟元整(�287000.00)
交货期:进口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日内,国产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日内。
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内指定地点。
六、中标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771-3908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雪华 联系电话:0771-5587592
八、说明:
1、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电话: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0771-5848986
3、质疑和投诉的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质疑人或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日